欢迎访问徐州离婚律师网官方网站!

徐州离婚律师网

婚姻感情破裂,一定会离婚成功吗

  婚姻感情破裂,一定会离婚成功吗

  婚姻自古以来都是我国很看重的一件事情,很多时候婚姻会对一个人的一辈子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我国的老百姓对待婚姻的态度从一开始的保守到宽容,离婚现在还是比较普遍的。那么婚姻感情破裂,一定会离婚成功吗?接下来徐州离婚律师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婚姻感情破裂,一定会离婚成功吗

  婚姻感情破裂,并不一定会离婚成功的。婚姻感情破裂是需要当事人列举很多证据来证明。

  二、离婚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三、婚姻法对军人保护的方法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军婚进行保护的一项特别规定,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得保护军婚。即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保证军人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时的胜诉。

  人民军队肩负着保护国家安全、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职责。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传统,也符合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规定,有利于军队秩序和军心的稳定,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特别关怀。

  现在离婚率在我国还是比较高的,虽然现在的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但还是需要当事人慎重决定是否离婚。以上内容就是徐州离婚律师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婚姻感情破裂,一定会离婚成功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诉讼代理费是多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反正就分,我们应该要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但是,请专业的律师一定要花费不少的费用,接下来就和徐州离婚律师网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离婚诉讼代理费是多少?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离婚诉讼代理费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开价在这个范围之内,小编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这里不再详述。总之,是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二、起诉离婚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婚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经济的发展,大家的思想还是比较开放的,但是随着社会节奏的越来越快,大家对于婚姻越来越缺乏安全感。现在我国的离婚率还是比较高的,很多人对于离婚有关的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那么婚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呢?接下来徐州离婚律师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婚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注意,如果上述行为是以夫妻名义的,则构成重婚,这也是“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三、离婚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如果离婚案件的案情比较复杂的话,当事人自身又没有一定的专业的法律知识的话,还是比较建议当事人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上内容就是徐州离婚律师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婚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上一篇:女方离婚诉讼书格式要求是怎样
下一篇: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